关于2017-2018学年大学生医保参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7-11-17浏览次数:2175

各系部、各位辅导员老师:

由于目前湖北省居民医保系统与大学生医保系统处于合并整合状态,我校大学生医保在参保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此数据截止为2017.11.01前已缴纳大学生医保费用),部分学生不能直接参加大学生医保。有以下四种状态显示:(1)年度2018已缴费,不能流动;(2)存在未到账的缴费信息,不能流动; (3)年度2018已认定特殊身份,不能流动; (4)姓名变更,请到《关键信息变更》功能中做修改;

请各位辅导员老师在名单中找到自己对应的学生,核实学生属于哪一种情况:

第一、第二种情况学生已经在当地缴费,或者当地已经做了登记,财务部将收到的大学生医保费用会退给学生。(此类名单有疑问的,请于11.25日之前单独反馈。)

第三种情况,已认定特殊身份的,由学生自主选择,可以向当地申请放弃特殊身份,回学校进行参保,也可以直接在当地参保。(我们建议学生回当地参保。此项工作涉及学生自主选择,不在学校参保的请提供学生手写申请,以系为单位于121日之前反馈)

第四种情况,姓名变更的学生,请辅导员老师核实学生的关键信息,提交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复印件提交请于20171125日之前反馈。)

大学生医保费已缴纳,且不在学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财务部在整个医保参保工作完成后,集中统计并退款。


另外学生催款单中,大学生医保未缴纳的,请与2017.11.25之前先缴清大学生医保费用,方便后期整理数据和及时参保,否则将影响学生正常参保或者不能参保,享受不了医保待遇。

 


财务部

2017-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