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洪作“新质生产力发展下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经济法协同”专题讲座

发布者:组宣部发布时间:2024-09-14浏览次数:10

讲座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夏贤喆 马瑞佳 摄影 郑晨怡)9月13日上午,我院特邀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生导师组组长湖北经济学院特聘教授刘大洪在逸夫楼101报告厅“新质生产力发展下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经济法协同”专题讲座副院长龚振中教授主持文法系师生代表参加。

刘大洪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对经济法的定义和发展进行诠释,以传统市场经济下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经济法协同作为切入点,深入剖析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在经济运行中的相互作用,他还根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原理,探讨经济法在保障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独特作用阐述了我国发展中经济法协同的鲜明特征。

刘大洪强调,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下,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愈发重要,而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协同则成为保障经济稳定运行的关键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分析未来经济法的发展趋势和改革方向,为现场师生提供前瞻性的思考和启示。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专注听讲。通过刘大洪的精彩授课现场师生对经济法在新质生产力发展下的重要作用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在交流互动环节,学生代表就新质生产力背景下数据知识产权研究方向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主讲人简介:

刘大洪,法学博士、博士后,国家二级教授(我国人文社会科学最高专业技术岗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专家,全国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湖北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湖北省“八五”普法讲师团“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授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法经济学科博士点首位博士生导师和创始人之一,入选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推荐宣传的“全省法学教育十大代表人物”。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组长、湖北经济学院校学术委员会主任。

刘大洪在《法学家》《法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现代法学》等法学权威核心刊物及其他经济类、综合类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20余篇,文章多次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登或全文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湖北省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司法部重点课题、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等20余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研究。

(责任编辑:邢宇 审核: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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