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龙大讲堂(第八十二期)刘大洪教授作“‘新法学’视野中的法经济学分析”专题讲座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3-10-20浏览次数:201

刘大洪教授作专题讲座

龚振中教授主持

本网讯(通讯员 夏贤喆)为庆祝学院办学20周年,10月18日,我院特邀国家二级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组长、湖北经济学院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刘大洪教授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二号报告厅作“‘新法学’视野中的法经济学分析”专题讲座,副院长龚振中教授主持。文法系全体老师、全院学生代表参加。

刘大洪教授结合“新法学”崛起的时代背景,运用当前网络热点案例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解释经济法的概念,针对经济法的经济分析必要性,他首先从干预的正当性、干预的合法性、干预的谦抑性来论证经济法的概念,并详细解读了干预的谦抑性中运用的“四三理论”。其次从价值层次、规范层次、运作层次这三个层面具体分析了经济法的经济分析应用。最后结合实践案例来具体分析经济违法行为背后的逻辑,并提出科学的设定经济违法行为的法定成本;严格追究违法者责任,提高违法行为的受罚率;削弱经济主体违法行为能力;尽可能地消除违法行为机会的法经济学对策,去控制惩治经济违法行为。

龚振中教授对刘大洪教授的精彩讲座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刘大洪教授的讲授内容不仅全面系统的介绍了法经济学分析的时代意义,还深度诠释了严谨治学中的逻辑严谨,希望法商学子要学经典、懂理论、熟国情,在提升自身能力的同时,眼光要放长远,把知识运用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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